签发于1942年9月18日,附有照片和个人资料;印章:布拉格警察局长,使用过的状态。还包括其母亲的身份证和难民证。
1939年,他成为布拉格德国特别法院的高级检察官,该法院隶属于布拉格德国地区法院。他参与了至少59起死刑判决。例如,他是对玛丽安娜·戈尔茨-戈德卢斯特(1895–1943)的诉讼程序中的检察官,她在该案中被判处死刑;此外,1944年2月8日,他参与了布拉格特别法院对七名捷克人(包括一名孕妇)的死刑判决,这些人曾帮助一名苏联战俘,1944年8月23日,他参与了对三名捷克人的死刑判决,这些人对刺杀帝国总理阿道夫·希特勒的行动失败表示遗憾。1944年,根据检察官雷德尔-克诺斯佩尔的动议,布拉格特别法院判处两对夫妇死刑,罪名是窝藏两名被警方通缉的“人民公敌”,尽管特别法院在此案中本可判处监禁刑罚。雷德尔-克诺斯佩尔确保布拉格特别法院在布拉格-潘克拉茨监狱拥有自己的行刑场所,配备落刃机(断头台),该设施于1943年4月1日投入使用。在此之前,在布拉格被判处死刑的人被带到德累斯顿的慕尼黑广场执行死刑,那里的地区法院大楼也被用作监狱,并在“第三帝国”时期用作行刑场所。
雷德尔-克诺斯佩尔在1945年后担任海德堡和曼海姆的检察官。1959年3月16日,针对他在布拉格特别法院的活动对其展开了调查程序。卡尔斯鲁厄总检察长阿尔伯特·沃尔本人在1945年5月之前曾在曼海姆特别法院工作,他在1945年后保护了其管辖范围内许多涉及纳粹的法官和检察官免受刑事起诉。雷德尔-克诺斯佩尔也从中受益;对他的诉讼程序于1961年6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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