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民福利荣誉勋章三级

镀金有色金属,珐琅有轻微发丝裂纹,带原绶带,品相2-3级。
484553
欧元 380,00

德国人民福利荣誉勋章三级

德国民族福利荣誉徽章(Ehrenzeichen für Deutsche Volkspflege)是纳粹时期一个重要但常被忽视的奖章。该奖章由帝国内政部长威廉·弗里克1939年5月1日设立,用于表彰在国家社会主义意义上为"民族福利"作出贡献的人士。

该奖章分为三个等级,这里所述的三级代表最低等级。等级划分遵循纳粹时期的常见体系:金质一级为最高荣誉,银质二级为中级,铜质(或镀金合金)三级构成该荣誉的入门等级。

该徽章授予在社会福利、医疗保健领域,特别是在纳粹政权的种族卫生计划中做出贡献的人士。"民族福利"一词涵盖了服务于国家社会主义"民族共同体"(Volksgemeinschaft)理想的广泛活动。获奖者通常是医疗保健领域的工作人员、国家社会主义民族福利组织(NSV)等慈善机构的成员,以及从事遗传和种族护理工作的人员。

徽章的设计遵循国家社会主义奖章的典型形式语言。徽章由带有相应纳粹符号的中央奖章组成,周围环绕着花环。珐琅工艺是这些勋章的特色,其制作质量因制造时期而异。这里描述的镀金合金样品显示出典型的老化迹象,即珐琅上的细微裂纹,这对于该时期的物品来说并不罕见。

该奖章由各帝国和地方当局授予,特别是由帝国内政部及其下属机构授予。授予标准在相应的章程中规定,必须证明在民族福利领域有多年的工作经历以及特殊成就。三级通常代表初步认可,持续投入可以获得更高等级的补充。

佩戴徽章的绶带采用奖章的官方颜色。它佩戴在制服或便服的左胸,具体规定在勋章章程中规定。在军事背景下,当需要展示多个奖章时,徽章以略绶形式佩戴。

这枚徽章的历史意义主要在于它在国家社会主义荣誉体系中的背景。它记录了纳粹政权对社会各个领域的系统性渗透,以及将社会工作工具化用于意识形态目的。"民族福利"绝非中立,而是与国家社会主义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包括安乐死计划和对所谓"遗传病患者"的迫害。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所有国家社会主义奖章被盟军禁止。在德国,这些勋章的佩戴受1957年7月26日关于头衔、勋章和荣誉徽章的法律规制,纳粹奖章只能在去除违宪符号后佩戴——这一规定在实践中相当于事实上的禁令。

今天,这类奖章主要具有历史文献价值。它们在收藏和博物馆中作为德国历史黑暗时期的见证,使人们能够对纳粹荣誉体系进行学术研究。所描述样品的状况(在集邮评级标准中为2-3级)表明这是一件保存良好的物品,带有轻微使用痕迹,这对于该时期的物品来说是相当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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